本报讯(范清雪 李光)近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司法温情为两名迷途少年点亮希望之光。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巩某某均是16周岁,初二辍学,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由祖辈照料。2025年6月11日,二人预谋以网络预交订金、货到付款方式购买价值4000余元的二手手机。快递员交货时,李某某趁拿手机验货之机,在未结清购买手机余款的情况下,拿着手机逃离,巩某某骑电动车接应。最终,快递员将巩某某当场抓住并报案,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二人均认罪悔罪,家长足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曲周县检察院经社会调查了解到,二人均系初犯、偶犯,因家庭监护缺失、认知偏差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综合考量案件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检察院积极延伸帮教触角,委托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修复亲子关系;组织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二人树立正确价值观;主动协调教育部门推动二人复学,对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切实筑牢教育挽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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