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
第16版:法治民生

亲戚间发生租赁纠纷 “说理人”调解弥裂痕

河北法治报记者 鲍娜军

4月15日下午,无极县里城道司法所接待了南东丈村几位来访群众。因房屋租赁事宜产生矛盾,刘某乙手持租赁协议到司法所找“说理的人”,希望督促对方按协议履行义务。

司法所长兰涛热情接待了双方,并联合特邀调解员王立平组成调解小组,充分发挥“能人调解”优势,迅速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经了解,双方同为南东丈村村民,还存在亲戚关系。刘某乙租赁刘某甲位于南东丈村十字路口的临街房屋经营小超市,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仍在正常履行期内。由于临街房建成年代较早、面积偏小,刘某甲计划将房屋翻新,以提高租金收益,便提出提前收回房屋,要求刘某乙搬离。刘某乙认为合同未到期,自身正常缴纳租金,对方无权单方解约,拒绝腾退。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无果,亲属间矛盾逐渐激化,最终一同来到司法所寻求公正调处。

了解事情原委后,调解小组制定了针对性调解方案。调解员坚持“法理为基、情理相融”原则,一方面以法为纲释法明理,向双方详细解读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明确合同期内单方提前解约属于违约行为,厘清双方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用法律划定是非界限;另一方面以情为桥柔性疏导,充分考虑双方亲属关系,兼顾经营实际与合理诉求,灵活运用“背对背安抚情绪、面对面协商化解”的工作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调解过程中,兰涛与王立平凭借丰富的基层经验和娴熟的调解技巧,找准矛盾症结、把握沟通节奏,耐心细致做通双方思想工作,逐步缓和对立情绪、消除心理隔阂。经过多轮真诚沟通、居中协调,双方最终放下分歧、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在调解员见证下,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后续履约细节,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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