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永启 杨帅)工程顺利竣工并通过验收,1200余万元尾款却被长期拖欠。面对无争议的欠款事实,是走立案、庭审、判决的漫长诉讼流程,还是选择一条更高效的解决路径?近日,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通过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帮助企业跳出“无争议也要打官司”的困境,既快速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为法院分流减压、节省司法资源提供了有益样本。
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乙公司承接发包工程。乙公司按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完成工程款结算后,甲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1200余万元尾款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迟迟未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前夕,双方经过反复沟通达成共识:该笔欠款事实清晰、金额无任何争议,属于“无争议纠纷”,若继续走完完整诉讼程序,双方不仅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高额支出,漫长的审理周期还会占用大量人力物力,拖累企业正常经营。同时,这类无争议案件进入庭审环节,也会挤占法院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撤回起诉,转而选择更便捷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路径。
双方共同向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两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乙公司给予甲公司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公证处严格依规完成全流程审查,依法出具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乙公司随即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这起本将进入诉讼审理程序的案件,在诉前得到圆满分流。
后因甲公司终未能按约定如期还款,乙公司向太行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持公证书与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顺利进入执行程序,无需再次启动诉讼程序。这样,乙公司合法权益得到快速落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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