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龚泽钰)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环境执法与司法裁判的新理念、新规则,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近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环境犯罪司法裁判新思维”专题培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赵天红现场授课。张家口市县两级公安、检察、法院和林草系统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等8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课程从三个部分展开。一是生态环境法典立法新背景与方法论转型。生态环境法典涵盖民事、刑事、行政三方面内容,为环资审判“三合一”审理提供了重要的规范指引;法典同时明确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环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裁判要求。二是主要环境犯罪司法裁判难点分析。赵教授结合生动案例重点讲解了涉野生动植物犯罪的审判理念,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三大环境犯罪的立法演变、裁判难点及理论依据,为与会人员厘清了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的边界。三是方法论总结与裁判能力提升。通过讲解,助力干警在司法实践中精准适用法律,提升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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