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征 刘彬
一粒随风飘落的种子,在两家墙体夹缝里扎下了根。十多年后长成碗口粗的大树,撑裂墙体、掏空地基因而引发纠纷。近日,这场看似难解的邻里纠纷,在定兴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住建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化解。被告当场支付1.8万元修缮补偿款并配合伐除大树,一段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重归和谐。
杨某和张某是南北相邻的住户。张某买下院落后一直没有居住。谁也没有注意到,一粒树籽落进了两家相邻的墙体夹缝里。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粒树籽竟长成了一棵碗口粗的大树。树根在狭缝中不断膨胀,一点一点把墙体撑裂。2025年入秋,杨某发现自家北墙出现了细小裂缝,起初没在意。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裂缝越来越大,墙体开始向外倾斜。
“这棵树长在你家那边,就是你家的树!你必须铲掉它,赔我修房子的钱!”杨某找到张某理论。
张某也是一肚子委屈:“我买了院子十几年都没住过,根本不知道墙缝里长了棵树。这又不是我种的,凭什么让我赔?”
社区工作人员来了,公安派出所民警也来了,前前后后调解了好几回,两人还是互不相让。无奈之下,杨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移植树木、赔偿房屋修缮费、鉴定费、临时安置费等共计5万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敏锐地注意到:时值寒冬,杨某的房屋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她住在哪里?
承办法官带着助理走进院落,发现裂缝从墙根一直蜿蜒到屋顶,屋里冷得像冰窖。杨某红着眼眶说:“我已经在外面借住了好几天,总不能一直麻烦亲戚,实在不行就只能住危房了……”
承办法官发现,树干已经深深嵌进了墙体,树根沿着地基向两侧延伸。如果不及时处理,剩下的墙体随时可能坍塌。
“当事人的居住安全是第一位的。”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县住建局,先帮杨某解决临时住所问题。
住建局当天就派人到现场核实。经过评估,杨某的房屋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居住条件。住建局很快为杨某协调出一套公共保障房,用于临时过渡安置。
拿到钥匙的那一刻,杨某的眼眶又红了:“真没想到,法院连我住哪儿都管了……法官,太谢谢您了!”一旁的工作人员安慰她:“安心住着,房子的事咱们一起想办法。”
有了安身之所,杨某的情绪稳定了不少。法官又联系了社区工作人员。
第一次联合勘查,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住建局技术人员一起来到现场,仔细测量树木直径、墙体裂缝长度,拍照、画图,固定证据。住建局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给出意见:房屋已经不具备安全居住条件,必须尽快修缮墙体,建议将树木移除,对地基进行加固。
第二次联合走访,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分别找杨某和张某谈心。社区工作人员对张某说:“你们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人家杨大姐的房子都快塌了,大冷天的没地方住,换作是你,你心里啥滋味?”张某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我也不是不讲理,可这树真不是我种的……”
另一边,社区工作人员又劝杨某:“你的难处我们都看到了,但也要实事求是。这棵树确实是自然生长的,咱们的目标是把房子修好,不是斗气。你看能不能适当让一步?”
承办法官把张某请到办公室,释法明理:“树虽然不是你种的,但法律上有个概念叫‘相邻关系’。作为院落的所有权人,对于依附在你院子里的自然物,你是有管理责任的。这就好比你家房顶的瓦片被风吹落砸坏了邻居的车,虽然不是故意的,但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点了点头:“法官,你这么一说,我明白了。我愿意承担责任。”
法官又找到杨某:“咱们的目标是把房子修好,早点住回自己家。我给你算笔账,用不了5万,也能把房子修得结结实实的,你看行不行?”
经过三轮“背靠背”调解,双方的态度都发生了明显变化。见时机成熟,法官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他拿出住建局技术人员预估的修缮费用作参考,结合当地的人工、材料价格,提出了1.8万元的补偿方案。
“行,我同意。”张某率先表态。
“我也同意。谢谢法官,谢谢社区和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杨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随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张某当场支付1.8万元,杨某放弃其余诉求,房屋由杨某自行修缮,施工期间张某提供场地协助。协议签署当天,张某将大树伐除。看着扎在两家心中多年的“闹心刺”被连根拔起,杨某终于安心,张某也表示随时配合施工。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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