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2日
第15版:法眼观案

“法院+综治中心”联动 化解跨省租赁合同纠纷

衡水桃城一案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

本报讯(李文秀 栗玲玲)群众网上租赁物品引发财产争议,跨省两地当事人各执一词、矛盾僵持不下。衡水市桃城区综治中心依托“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妥善调处该起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近日,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邱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出租给李某,双方约定月租金200元。租赁期间,李某未经邱某同意,擅自将电脑转借他人使用。物品归还后,邱某发现其电脑键盘被更换,配套定制鼠标及鼠标垫遗失,同时存在租金逾期未付情况。邱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逾期租金,赔偿设备损失、邮寄费及误工费等。

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事实较为清楚,但当事人分处两省、情绪对立,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增加当事人诉累。为从源头高效、实质化解纠纷,工作人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桃城区综治中心进行先行调解,并由入驻法官全程指导,系统开展司法释明工作。

收到法院移送的案件后,综治中心迅速启动“法院+综治中心”联动调解机制,与入驻中心法官联合研判、协同调解。结合案件当事人身份特点,中心指派小丽开心调解工作室资深调解员崔辉承办案件,精准贴合双方诉求开展情理法疏导。调解员全面梳理案情,精准锁定键盘更换责任、遗失配件赔付、逾期租金核算、其他费用合理性四大争议焦点,靶向施策开展矛盾化解。

因双方当事人身处不同省份,工作人员依托远程视频调解平台线上开展纠纷调处。调解初期,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分歧较大,调解陷入僵局。中心随即调整策略,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沟通:一方面对照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向李某明晰其擅自转借、逾期付租、损毁租赁物等行为已构成违约,引导其正视自身责任;另一方面向邱某释明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与诉讼耗时成本,告知误工费诉求缺乏有效证据支撑,难以获得法律支持,劝导其理性调整诉求。

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自愿回归协商和解。调解团队围绕各项争议焦点逐一厘清权责,明确私自转借造成键盘损坏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遗失配件折价赔付,据实核算拖欠租金,合理邮费依法支持,无证据误工费不予认定。几经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一次性支付逾期租金600元、键盘赔偿400元、遗失配件赔偿450元、邮寄费用60元,合计1510元;邱某自愿放弃误工费诉求。

协议达成后,综治中心全程跟进督促履行,李某线上足额付清全部款项,邱某当场确认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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