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若茵)近日,宁晋县人民法院四芝兰法庭法官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首期履行后履约停滞、原告愤而申请强制执行的僵局,主动跟进后续履行工作,用耐心、细心与真心,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金某与被告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宁晋法院四芝兰法庭。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遂主持调解,使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但后续履行却并不顺利。张某仅按期偿还首期款项后,便因生病住院花费巨大,无力继续履行,后续还款陷入停滞。金某误以为对方故意拖延还款,情绪激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开具生效证明书,原本缓和的调解关系瞬间破裂。
“调解不是终点,只有债权真正实现,矛盾才算彻底化解。”执行干警深知,若简单推进执行,不仅会加剧双方矛盾,更可能让调解书沦为“一纸空文”。为提高调解案件执行率,从根源化解纠纷,他决定主动介入,全力督促协议履行。
法官首先联系金某,耐心安抚其激动情绪,细致说明张某的实际困难,并表明会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助力高效回款的态度,逐步缓和金某的强硬态度。随后,他又与张某沟通,一边强调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明确履行义务是法定责任;一边结合其经济现状,分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他主动筹措款项。“两万多块钱,咬咬牙一次性还清,大家都能落个清净,也不用再折腾了。”执行干警的话情理交融,让张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承诺两天内凑齐剩余款项。
第二天,双方在法庭完成剩余款项交付,金某拿到全部欠款,当场出具收款条,并主动申请撤销执行案件,张某也就此卸下心理负担,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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