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河北绿康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3月20日,债务人尚欠本金3000万元,利息7,358,956.88元,其他从权利294,297元,债权总额为37,653,253.88元。债务人位于衡水地区,债权相关担保情况详见附件。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标的债权资产。标的债权资产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http://www.hebamc.com。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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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序号债务人名称资产种类所在地币种标的金额(元)担保情况本金余额利息总额其他从权利债权合计1河北绿康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衡水人民币30,000,0007,358,956.88294,29737,653,253.88保证担保:1.河北农旅观光服务有限公司为3000万元贷款本息承担全部保证责任;2.故城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李晓丹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54221.38平方米,已为故城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为限承担担保责任;3.李晓丹、李晓昱、王洁华、王亚光、史荟阳为30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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