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0日
第16版:法治民生

倾心解纷消分歧 护航企业促双赢

本报讯(刘彬 王凯娟 刘蕾蕾)3月23日,安国市人民法院石佛法庭立足泵业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切实减轻了企业诉累。

2021年,原告与被告两家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就离心泵设备采购事宜约定了设备型号、质量标准等核心内容。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设备因配套电机与合同约定不符,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双方此前已就此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裁判后,涉案设备仍未能正常匹配使用。经多次协商无果,原告企业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企业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案件审理期间,原告企业向法院申请对涉案电机相关问题进行司法鉴定。

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后认为,本案属于买卖合同产品质量争议,双方纠纷持续时间较长。若直接推进鉴定程序并作出裁判,不仅会拉长诉讼周期、增加双方诉讼成本,还可能进一步激化企业间矛盾,难以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考虑到双方均为生产经营类企业,高效化解争议、减轻企业诉累,是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于是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坚持调解优先、公正高效的办案原则,依法搭建平等沟通平台,在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推动矛盾化解,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鉴定程序推进过程中,承办法官紧抓调解契机,结合双方处在两地的实际情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络,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同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中关于买卖合同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细致释法明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边界。

在充分听取双方核心诉求的基础上,法官围绕原告企业回笼经营资金、被告企业合理降低损失的实际需求,依法厘清责任划分、客观核算争议金额,引导双方立足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步消除分歧、缓和对立情绪。

经承办法官依法依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企业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约定双方在调解书生效后按期履行退货退款相关义务,原告同步撤回司法鉴定申请。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均按期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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