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潇)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牛儿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通过以情释法、以理服人的耐心疏导,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主动配合原告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化解了困扰原告多年的办证难题。
2015年,峰峰矿区某村村民任某与同村村民赵某签订契约,约定赵某将其名下一处宅基地及房屋以3万元价格出售给任某。合同签订当日,任某足额支付购房款,赵某也交付了全部房产手续,交易看似顺利完成。
2023年7月,该村启动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为办理所购房产过户手续,任某多次联系赵某,却均被以“事务繁忙”“流程繁琐”等理由推托,后期甚至拒绝沟通。村委会先后多次组织调解员介入调解,始终未能打破双方僵持局面。无奈之下,任某诉至峰峰矿区法院,请求确认契约合法有效,并判令赵某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阅案卷、走访村委会,精准摸清纠纷根源:任某作为同村村民,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保障;而赵某并非恶意反悔,一方面是打心底里觉得过户流程繁琐、不愿多费心,另一方面更关键的是,赵某常年在外地务工,若专门返乡配合办理过户,不仅要请假误工,还要承担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综合成本较高,这才让他始终不愿配合,甚至刻意回避沟通。
为避免矛盾升级、最大限度修复邻里关系,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初期,赵某态度强硬,坚称“房屋已卖出便无配合义务”,还倒出了自己的苦衷:“我在外地打工,请假回去一趟不容易,光路费和误工费就得不少钱,实在犯不上。”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对赵某,细致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阐明配合办理过户是法定义务,同时共情其在外务工的不易,耐心说明调解可以兼顾双方利益,避免后续诉讼带来更多麻烦;对任某,耐心疏导其情绪,引导其体谅赵某在外地务工的实际困难和往返成本,鼓励双方以包容姿态寻求和解平衡点。
经过反复劝导、情理交融的沟通,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任某自愿支付2000元作为赵某协助办理过户的交通、误工补偿,弥补其返乡配合的成本损失;赵某则承诺立即请假返乡,全程配合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全部流程。近日,任某顺利拿到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困扰近两年的心事终于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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