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北法治报记者 王絮冬)“多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村里的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开了心结,以后我们会好好相处的!”4月3日,纠纷化解后,当事人高某和陈某紧紧握着调解工作组人员的手,连声道谢。近日,隆化县司法局安州司法所联动公安派出所、村调委会,依托“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口角引发的肢体冲突纠纷。
安州街道某村村民高某因自家通行道路坑洼难行,前往亲属的厂区借用工程器械修整道路。高某在厂区内与工人陈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推搡,陈某不慎摔倒受伤,住院接受治疗。事后,陈某报警求助。
隆化县公安局苔山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民警先是安抚双方情绪,制止矛盾激化,同时拍摄现场照片及视频,固定相关证据,全面梳理纠纷起因与经过,精准掌握双方核心诉求。
初步调解中,双方立场分歧较大:高某坚称自己并非先动手打人,陈某受伤属于意外;陈某则认为自身伤势系高某推搡所致,要求高某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鉴于双方各执己见,单纯依靠警方调解难以达成共识,派出所随即启动“警调对接”机制,迅速联动安州司法所、所属村调委会,组建联合调解小组。
联合调解小组成立后,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前往事发厂区开展现场勘查,同时邀请熟悉双方情况的村组干部、村民参与核实,全面厘清纠纷来龙去脉。
调解过程中,村调委会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以村规民约和邻里互助美德为切入点,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安州司法所工作人员则立足法律层面,结合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清晰解读人身损害赔偿的权责边界及肢体冲突引发的法律后果。
调解小组还充分考虑双方生产生活实际,先后3次上门开展耐心沟通劝导。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芥蒂。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过错,主动向陈某道歉;陈某也表示事发时自身情绪同样过激,愿意谅解高某。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高某一次性支付陈某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共计5000元;陈某自愿放弃对此事的行政追责权利,双方承诺今后互不追究此事。协议签订后,村调委会安排专人跟进回访,确保调解协议落地见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隆化县司法局与隆化县公安局共同推进的“警调对接”机制,针对公安派出所现场处置或受理的适宜调解案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后,采取派驻调解或移送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部分有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还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安排律师担任派出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实现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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