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潇 董苒)近日,阳原县人民法院运用多元解纷机制,柔性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促成全部人身损害赔偿一次性结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8月,张某骑电动车搭载王某违规变道,与纪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导致张某和王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张某主责、纪某次责、王某无责。事故后纪某因双方言语冲突、自身车辆受损心生抵触,拒不配合保险理赔,双方僵持近一年之久。今年6月,伤者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阳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核实情况得知,保险赔付方案早已敲定,纠纷卡点仅在于纪某拒不签字。针对纪某的对抗情绪,法官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清晰告知此次伤者损失均在保险限额内,纪某个人无需额外赔付,车辆维修费可通过车损险另行索赔;同时安抚其情绪,劝导其换位思考。在法官的劝导下,纪某放下抵触心理,王某主动就此次事故中引发的言语矛盾致歉,未起诉伤者张某也认可调解方案,各方达成统一合意。
法官全程跟进保险赔付流程,持续与保险公司对接沟通,督促其按照协商确定的赔偿标准快速走理赔审批流程,同步协调纪某及时签署理赔所需全部手续。最终,保险公司足额完成全部赔偿款发放,张某、王某的各项人身损害赔偿全部赔付到位,该起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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