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子怡 周若茵)近日,宁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加盖房屋遮挡采光引发的相邻权纠纷,修复了邻里情。
高某与黄某是多年邻里,两家房屋前后相邻。2021年,黄某对自家房屋进行翻盖,并在二楼顶加盖了约2米高的彩钢瓦顶。房屋建成后,高某发现自家室内光线常年昏暗,屋内潮湿问题愈发严重。经多方确认,正是黄某加盖的三层彩钢瓦顶遮挡采光所致。多次沟通无果后,高某将黄某诉至宁晋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同时联合当地村委会干部,共同前往涉案房屋现场开展实地勘查、精准测量。经专业核查,确认黄某所建房屋确实违反当地日照标准,对高某的采光、日照权益造成实质性侵害。
法官秉持“法理为先、情理为辅、换位思考、和谐共赢”的调解原则,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黄某详细介绍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采光权的相关规定,明确邻里之间相互承担的法定义务,告知黄某侵害高某采光权的事实。另一方面,与原告高某沟通,肯定其合理维权诉求,引导其消除对立情绪,并通过回顾多年邻里情谊,使其明白邻里相处贵在包容谦让。
法官根据现场情况和双方居住需求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提出兼顾实用性与经济性的解决方案。经法官多轮沟通,细致劝导,高某与黄某放下隔阂,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黄某调整三楼彩钢瓦高度,并自愿给付高某5000元经济补偿。双方握手言和,法院出具调解书,邻里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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