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丽娟)近日,定州市人民法院李亲顾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无人机喷洒除草剂致邻田农作物受损案,在承办法官和村委会干部联手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今年3月,被告使用无人机开展农药喷洒作业时,未充分考量相邻土地种植情况、风向及作业范围等客观因素,也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致使农药药液漂移至原告种植大蒜的田地内。受药物影响,原告种植的大蒜出现大面积枯萎、死亡,造成相应经济损失。在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定州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农作物减产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受理案件后,李亲顾法庭承办法官综合研判案情,充分考量司法鉴定审理周期长、鉴定费用高、程序流程繁琐的现实问题,认为若径直启动鉴定程序,不仅会大幅增加当事人经济成本、拉长办案周期,加重群众诉累,还易进一步激化邻里矛盾,不利于基层矛盾实质性化解。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高效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主动靠前履职,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
为精准掌握案件全貌,办案团队深入涉案田间地头开展实地勘验,细致核实地块情况、作物现状及现场作业环境,全面掌握第一手案件资料。同时,承办法官积极联动属地村干部参与联合调解,依托基层治理力量,情理法多维开展释法说理。他们一方面向被告清晰阐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明确其田间机械化作业应尽审慎安全注意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向原告释明鉴定维权的时间、经济成本,结合当地大蒜产值、实际受损情况,为双方厘清合理赔偿区间,积极引导他们互谅互让、理性处置纠纷。
最终,在法官和村干部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相关损失5000元,至此该起邻里财产损害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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