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6日
第12版:审执前沿

架起司法民意“连心桥”

——昌黎法院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北法治报记者 封颖慧

近年来,昌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渠道,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进一步做强、做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今年2月,最高法、司法部发布对人员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昌黎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获评“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近期,在昌黎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刘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案被告人刘某某案发时年仅17岁,因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人诱导下,将多张银行卡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于资金流转和支付结算,涉案资金流水五万余元,其中查实系诈骗赃款的金额一万余元。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定刘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批准逮捕。然而,刘某某在审查起诉期间态度消极,拒不认罪认罚,自认为“只是借卡赚点零花钱”,并未直接参与诈骗,不应承担严重法律责任。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参与该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了该案的全过程审理。

在庭前准备阶段,该案人民陪审员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包括刘某某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在校表现及社会调查报告。令人痛心的是,刘某某长期缺乏有效监护与心理引导,其在校期间成绩中等,性格内向,因网络交友不慎,被所谓“网友”以“轻松赚钱”“兼职跑分”的说辞欺骗,陷入犯罪泥潭。

庭审中,刘某某仍表现出较强的抵触情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坚称“不知道那些钱是骗来的”,试图推卸责任。面对这一情况,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决定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理策略,充分运用法庭教育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疏导。

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该案人民陪审员主动申请在法庭教育环节发言,以一名“长辈”和“社会观察者”的身份,平和地向刘某某提问:“小刘,你有没有想过,你提供的银行卡里流转的每一分钱,可能都是一个家庭的救命钱?一个老人的养老钱?一个孩子的学费?”接着,人民陪审员向他讲述了近年来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别是老年人因被骗倾家荡产、青少年因网贷陷入深渊的真实案例。人民陪审员还结合自己作为家长的身份,动情地说:“如果你的亲人被人骗走了辛苦攒下的钱,而骗子正是通过像你这样提供银行卡的人完成转账,你会怎么想?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就网开一面,但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愿意改过自新的孩子。”审判长也适时介入,详细解释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向刘某某阐明:拒不认罪不仅不会减轻处罚,反而可能因态度恶劣而被从重处理;而真诚悔罪、主动退赃、积极赔偿,才是获得从宽处理的正确路径。

在近一个小时的法庭教育中,刘某某的情绪逐渐发生变化。他低下了头,眼眶泛红,最终在最后陈述环节哽咽着说:“我错了……我不该贪小便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我愿意认罪认罚,以后一定好好做人,绝不再犯!”

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员积极与审判长共同研究量刑建议,认为刘某某虽犯罪情节严重,但系初犯、偶犯,且在庭审中真诚悔罪,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最终,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未成年人身份,法院依法对刘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该案是昌黎法院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司法审判的缩影。工作中,昌黎法院政治部严把人民陪审员“入口关”,在选任过程中,联合县司法局、公安局开展资格审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重从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群体中遴选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的人员。2022年以来,他们共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11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为825件,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为审判工作注入了鲜活的民意基础。

针对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庭审经验不足等问题,昌黎法院政治部强化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开展全面系统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审判程序、证据规则、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开展专题讲座,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实际能力。在此基础上,他们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使人民陪审员在旁听过程中学习法官如何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如何依据法律和情理进行调解等技巧。

同时,昌黎法院政治部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其在参审过程中遇到的交通、时间、补贴等问题。他们建立人民陪审员联络微信群,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工作通知,畅通沟通渠道。对于因参审而耽误工作时间的人民陪审员,法院主动与他们所在单位沟通,保障其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昌黎法院政治部还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事迹,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审判的积极性,他们依托熟悉社情民意、擅长事实认定的优势,有效促进了案件调解与和解,同时在参与庭审、调解、判后释法过程中,承担起“普法宣传员”的角色,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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