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潘东东)“就两天时间,这档子亲戚间的烦心事就解决了,这下心里彻底舒坦了!”近日,在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圆桌调解室内,82岁的村民张某由衷感慨。此前,张某与表孙李某因土地租赁租金拖欠纠纷诉至固安法院柳泉法庭,法庭法官助理耐心调解,仅两天便化解双方矛盾,实现当庭调解、当庭履约、修复亲情。
张某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主要依靠土地收益维持生计,李某系张某的表孙。双方自愿达成土地租赁约定,由李某承租张某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后因李某拖欠土地租金4800元近两个月,双方多次私下沟通未果,矛盾不断升级,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除索要拖欠租金外,还依据合同约定主张10万元违约金及2000元精神损失费。
受理案件后,法官充分考量高龄当事人诉讼不便等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开启涉民生案件快速办案通道,实现当日接收、当日立案、加急调处。同时,考虑到该案系亲属间财产纠纷,不宜生硬裁判,法官助理便针对性启用法庭特色“圆桌调解模式”,以平等、温和、亲民的座谈式场景,搭建起情理法相融的沟通桥梁。
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严守司法公正底线,精准释法明理,明确违约金需以实际损失为核算基础,本案实际欠付租金仅4800元,约定10万元违约金远超法定合理范围,属于过高约定,依法可予以调整;同时,租赁合同财产纠纷不属于法定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张某的该项诉求无法律依据。在专业释法的基础上,法官助理兼顾亲情伦理与公序良俗双向劝导,一方面耐心安抚张某情绪,劝其珍惜亲缘、理性处置纠纷;另一方面严肃劝导李某,指出其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也有违尊老守信的传统美德,引导其正视过错、主动担责。
温情的调解氛围、透彻的法理解读与暖心的亲情劝导,逐步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体谅晚辈难处,主动放弃部分租金及高额违约金、精神损失费等全部额外诉求。李某诚恳向长辈致歉,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结清4000元租金,双方纠纷一次性彻底化解。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