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清河县福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编号为JT-AMC-2026-ENT-0032不良资产包《资产转让协议》,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保证人和相关义务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代垫法定费用、律师费、保证权利、抵押权利、质押权利、抵债资产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清河县福民置业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借款人、相应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或借款人、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的继承人向清河县福民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代垫法定费用、律师费的还款义务和其他相关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清河县福民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清河县福民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博迪
联系电话:0311-68001135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清河县福民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01450444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长城街北侧、华山路东侧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清河县福民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
附:转让清单
序号债务人名称资产种类所在地币种标的金额(元)担保情况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其他从权利债权总额1河北瀛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邢台市人民币26,294,448.0232,822,088.34-59,116,536.36 抵押担保:河北瀛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清德公路北侧、西垒桥村南的2处厂房提供抵押担保;河北瀛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清德公路北侧、西垒桥村南的2处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河北瀛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王洪增、朱荣花、王丕轩、王丕武提供保证担保。
合计26,294,448.0232,822,088.34-59,116,536.36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2026年3月20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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