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易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祁耀蕊
整理:河北法治报记者 任俊颖
至今,那个场景我仍难以忘怀,灯光照在少年蜷缩的身躯上,少年把脸埋进臂弯,压抑的哭声在寂静中格外刺耳……这名少年年仅16岁,伙同他人深夜潜入邻村枣园偷走了价值3000余元的酸枣,他从中获利470元。
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当时并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他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我院批准逮捕。被提审时,他一言不发,低声哭泣。检察官放缓语气,耐心引导。他终于抬起头,说出实情:“我们同学说,后山酸枣熟了,卖了能换钱。爷爷咳嗽总不好,止痛贴也用完了,我想给他买点吃的、买点药。”少年哽咽的声音,像锋利的酸枣刺,深深扎进了检察官的心里。
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未成年人特殊情况,检察官立即开展社会调查。经走访得知,这个少年自幼丧父,母亲改嫁远方,他与年迈多病的爷爷相依为命,祖孙二人无稳定收入,仅靠爷爷捡拾废品维持生计。虽然村委会依据帮扶政策为祖孙二人提供了基础生活救助,但爷爷生病产生的大额医疗开支,仍让祖孙二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纵使生活困顿,这个少年依旧刻苦学习,在作文本里写下心愿——要成为爷爷的大树。
结合案件实际,综合评估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检察机关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六个月的考察帮教期,用司法的温度为他留出改过自新的空间。
考察期间,检察官为他构建了全方位、常态化的帮教体系。通过定期谈话、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方式,督促他正视错误,修正言行;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持续开展心理疏导与法治教育,累计帮教20余次,引导其敬畏法律、遵纪守法;协调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减免学费,帮助他顺利重返校园,重拾读书梦想;针对其家庭实际困难,全院干警自发捐款捐物,缓解燃眉之急,同时主动对接民政、卫健部门,为其爷爷申请医疗救助与生活帮扶。
时光不语,静待花开。六个月的悉心陪伴和用心帮教,让这个自卑怯懦的少年慢慢蜕变,他顺利通过考察,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得知这个结果后,他泣不成声:“检察官阿姨,以前我不懂法,一时糊涂走错了路。谢谢你们没有抛弃我,让我还有机会读书和追梦。”阳光,透过玻璃照在少年身上,他眼中重新燃起希望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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