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8日
第14版:平安故事

小额欠款起纠纷 法官情法并用解心结

王菲 马航程 刘彬

在日常生活中,小额金钱给付纠纷时有发生,让人头疼:钱不多、事儿不大,可一旦陷入僵持,往往牵扯精力、耗费心力。为高效解决这类民生小案,切实降低群众诉讼成本,顺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调解促和解、以温情化纷争。5月8日,该院民事审判庭就成功调解一起石材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小案快办、简案速调、法理相融的办理原则,用一次暖心的调解,帮两名群众解决了烦心事。

该案中,原告以被告拖欠6890元石材货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书面欠条作为证据。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件核心事实,精准研判案件争议焦点,发现此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债权债务凭证完备,双方对供货、对账及欠条均无争议,纠纷核心在于被告短期资金紧张、一次性全额付款压力较大,双方就还款支付方式、还款履行期限未能达成一致。

为避免加剧双方对立矛盾,减少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与精力损耗,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其间,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耐心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出具欠条后应诚信履约,拒不还款不仅需全额偿还欠款,还需承担诉讼带来的额外成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还将面临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不利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体谅被告当前经营实际困难,积极做好原告思想疏导工作,劝说其考虑双方多年合作情谊,兼顾被告实际履约能力,适当放宽还款支付期限,给予一定还款缓冲期,互谅互让化解纠纷。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多番斡旋调解,双方摒弃对立情绪,就涉案欠款偿还事宜达成一致:确认涉案石材货款欠款总额为6890元,被告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向原告支付首期欠款1000元,剩余欠款5890元分三期向原告足额付清。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按约支付首期欠款1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当场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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