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絮冬 祁欣宇)“多亏了法官把法庭‘搬’到家门口,不仅不用我们来回跑腿,还把困扰我们多年的烦心事给解决了,真是太感谢啦!”5月12日,丰宁满族自治县波罗诺镇哨虎营村的3名村民握着县法院凤山法庭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当日,该法庭主动转变“坐堂问案”传统审判模式,将巡回法庭“搬”至哨虎营村委会院内,以上门办案、就地审判的便民举措,“一揽子”化解三起同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司法温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1998年,哨虎营村委会因修建村内桥梁,分别向本村村民张某甲、张某乙、朱某某借款,金额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后续村委会虽陆续偿还部分借款,但剩余款项始终未能结清。三名村民经多次向村委会催要欠款无果后,于今年4月分别向丰宁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凤山法庭法官鞠震考虑到三名原告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居住地距离法庭较远,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村委会院内,就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庭审当天,法庭干警早早抵达现场,有条不紊地悬挂国徽、布置审判席、划定旁听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庭审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随着法槌清脆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过程中,鞠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完成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庭审全程公平、公正、公开。庭审结束后,鞠震一方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解读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立足乡村乡情开展情感疏导,耐心劝说各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与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哨虎营村委会承诺在四个月内,一次性向三名原告清偿全部剩余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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