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潇 刘树槟)近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护企稳商、柔性司法”理念,兼顾法理与情理,高效化解矛盾,既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某食品有限公司与某商贸公司曾就一批货物达成买卖合意。然而,食品公司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就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向商贸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多次索要无果后,商贸公司将食品公司诉至赤城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30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研判案情,全面梳理争议焦点。法官深知,涉企案件有其特殊性,若贸然判决,不仅可能导致合作关系彻底破裂,还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与正常运营。于是,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坚持“平等保护、利益平衡、快速高效”的原则,开启涉企纠纷“绿色通道”。
调解过程中,法官摒弃“就案办案”思维,灵活运用“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技巧:一方面,向双方企业负责人清晰释明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履约责任及诉讼风险,引导企业树立契约精神与诚信意识;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企业诉求,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与实际困难,从维护双方长远合作、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找准利益平衡点,提出务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与居中协调,双方企业负责人逐渐消除对立情绪,互谅互让、达成共识:被告某食品有限公司分期向原告某商贸公司支付欠款。至此,双方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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