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林 吕志虹
5月4日下午,京哈高速哈尔滨方向104公里处,一辆辽A牌照小客车突然熄火。车主李先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到一家第三方救援平台,支付了850元“救援押金”。
平台很快派来一辆拖车。此时,参与日常巡逻的另一辆拖车正好路遇,两车都要实施救援。高速交警玉田大队民警接到拖车驾驶人报警后,火速赶赴现场,对两辆拖车展开资质核查。后到的冀B牌照拖车证照齐全,具备高速公路救援资质,而平台派来的冀C牌照拖车不仅无法出示高速公路救援资质证明,行驶证上还明确标注车辆性质为“非营运”。民警当即决定,由正规资质拖车将故障车拖离,并依法将无资质拖车及其驾驶人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故障车被安全拖离,但李先生向民警反映,自己在该第三方救援平台支付了850元押金,对方以“已派单”“服务已完成”等理由拒绝退还。
民警当即致电该平台客服,亮明身份,耐心阐明事实,经过沟通交涉,该平台最终将押金全额退还。
目前,涉事的无资质拖车已被依法查扣,其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高速交警玉田大队已将涉事第三方救援平台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至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及市场监管机构,后续核查与处理工作正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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