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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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专家远程会诊医保支付限额提高

5月10日起执行!

本报讯(陈玉)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京津专家远程会诊医保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京津专家远程会诊医保支付政策,提高支付限价,规范服务管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2026年5月10日起正式执行。

医保支付限额大幅提高

此次政策核心调整是提高远程会诊医保支付限价,覆盖不同职称级别专家,具体标准为:主治医师150元/日、副主任医师300元/日、主任医师450元/日、知名专家600元/日。该标准适用于经省备案的河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名单内京津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的远程会诊服务。

明确医疗机构准入条件

申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须为二级及以上,且满足五大核心条件:硬件设施完备,配备高清音视频、影像调阅等专用设备;协作网络健全,与京津三级医疗机构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服务成效显著,患者留院率原则上达70%;管理制度规范,严格落实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保管理合规,近一年无重大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河北省将对纳入政策范围的医疗机构实施全周期监管:省、市两级医保及卫健部门动态监测运行数据,工作启动6个月后开展定期评估,重点核查硬件运行、协议履行、患者留院率等核心指标。对评估不合格的机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达标则取消政策享受资格,确保远程会诊服务规范、高效、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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