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婚姻索取财物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男方和女方通过线上相亲群相识。交往之初,女方便将给付彩礼作为结婚先决条件,男方为了促成姻缘当即应允,先后转账大额钱款。近一年的交往中,女方以各种名目不断索财,二人长期异地,女方主动联系几乎只为要钱,并表示“给钱才领证”。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无稳定共同生活,感情基础薄弱。女方以结婚为幌子,将给付钱财作为领证条件,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判决全额返还。
赵志鹏 付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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