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
第12版:法治天地

一个娘能养三个孩 三个孩怎能养不了一个娘——

调委会司法所联手调解八旬老太养老事

刁兴旺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更是代代相传的传统美德。可在实际生活中,子女因经济条件、距离远近、身体状况差异,难免出现推诿赡养责任的矛盾。近日,大名县王村乡王村集村就成功化解了一起这样的赡养纠纷,经基层调解组织牵头调解,乡司法所全程提供法律指导,先前推诿赡养责任的子女重拾孝心,使八旬老人得以安享晚年。

王村集村年近八旬的王老太,早年丧偶,孤身一人住在老旧的平房里。她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吃饭买药都成了难题。王老太育有两子一女,本该安享天伦的年纪,却因子女互相推脱赡养责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老大是长子,常年在外省打工,收入微薄,经济条件比较差,一年到头难得回村一次,既不拿赡养费,也照料不了老人;老二是女儿,嫁到了邯郸市区,自身也有慢性病,身体孱弱,无力贴身照顾老人,只是偶尔回村探望,不愿承担赡养费用;老三是小儿子,在村里开了家超市,守家在地,还耕种着家里的耕地,经济条件相对宽裕,可他觉得老大是长子该挑大梁,出嫁的女儿也有赡养义务,自己不愿独自包揽。一来二去,三个子女各执一词、互相指责。王老太看着子女反目,心里既委屈又难受,无奈之下向村调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李社民寻求帮助。

接到王老太的求助,李社民第一时间赶到老人家中。看着老人冷清的屋子、憔悴的面容,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当即给老人送来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并耐心安抚道:“大娘你放心,这事我一定管到底,保证让你以后有人管、有人顾。”

随后,李社民联系了王老太的三名子女,组织现场调解。刚开始,姊妹三人一见面就吵,老大说自己打工养家不容易,老二叹气说自己身体不好、路途遥远力不从心,老三埋怨哥哥姐姐推卸责任,现场争执不休。

李社民见状,先稳住众人情绪,同时第一时间联系乡司法所,请求法律指导。王村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事情原委后赶到村委会,现场给姊妹三人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分儿子女儿、不分经济好坏、不分距离远近,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一番法律讲解,让姊妹三人意识到赡养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调解也因此有了法律底气。

李社民深知,农村赡养纠纷不能只讲法律,更要兼顾亲情和各家实际难处。他分别和王家姊妹三人谈心,理解老大打工的艰辛,体谅老二远嫁体弱的无奈,也点明老三守家在地、条件较好的现实,不偏不倚、以情动人。

“你们姊妹三个,都是大娘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当年她吃苦受累供你们成家,现在老了动不了了,你们不管谁管?”李社民的一番话,戳中了三人的内心,也让他们渐渐放下了抵触。

结合三人的实际情况,李社民拟定了一套可落地的赡养方案:老三在村里守家,负责王老太日常的饮食起居、洗衣做饭,生病时陪同就医拿药,贴身照料尽孝;老大经济困难,每月定额支付少量赡养费,逢年过节务必回村探望老人;远嫁的老二身体不好,不用贴身照顾,每月按能力支付小额赡养费,定期视频问候、抽空回村陪伴;老人生病住院的大额医疗费用,按老大20%、老二20%、老三60%的比例分摊,既兼顾了经济差距,又让每个人都尽到了责任。

方案提出后,姊妹三人觉得合情合理。在村调委会和司法所的见证下,他们当场签订了书面赡养协议,承诺一定按约履行,绝不推诿。

协议签订后,姊妹三人说到做到。如今的王老太,衣食无忧,病痛有人照料,脸上天天挂着笑容。姊妹三人也彼此体谅难处,手足亲情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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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一个娘能养三个孩 三个孩怎能养不了一个娘—— 2 2 燕赵都市报 content_101616.html 1 调委会司法所联手调解八旬老太养老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