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北法治报记者 王智勇)记者从邢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4月13日起,该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为期两个月,之后转为常态化治理。
此次行动,整治范围为主城区所有道路,重点覆盖主次干道、学校周边、集市商圈、居民区周边等电动自行车及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通行密集的区域;牛尾河、白马河、七里河等城市骑行绿道。行动期间,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非法改装、飙车竞技、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电动、燃油三(四)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上路行驶、非法加装改装、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载客、不按交规行驶、闯禁行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针对商圈周边电动自行车及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违规停放、闯禁行等突出乱象,邢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采取“拖移+处罚”的手段进行重点治理;对不配合执法、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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