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鑫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编号为JT-AMC-2026-YW-JR-0002《资产转让协议》,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代垫法定费用、律师费、保证权利、抵押权利、质押权利、抵债资产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鑫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借款人、相应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或借款人、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的继承人向河北鑫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代垫法定费用、律师费的还款义务和其他相关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河北鑫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北鑫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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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鑫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附:转让清单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及其他合同编号金额(基准日2025年7月20日)担保情况本金(折合人民币金额)利息其他从权利债权总额担保方式保证人抵押物情况1河北益能管道集团有限公司(一部)沧融农商农信循借字(2015)第27102015617260号、(一部)沧融农商农信高抵字[2015]第2710201509307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一部)沧融农商农信高抵字[2015]第2710201509306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一部)沧融农商农信高保字[2015]第2710201509306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一部)沧融农商农信高保字[2015]第2710201509307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18,900,000.0016,444,903.46 158,980.0035,503,883.46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张春鹏、张爱敏河北益能管道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盐山县沧乐路西侧的盐土国用(2012)第013号工业用地(面积35,205.00㎡);盐山县沧乐路西侧,东孙村南侧的盐土国用(2012)第014号工业用地(面积35,332.00㎡)及房权证盐权字第1001939号房屋所有权(面积12,240.12㎡);河北中汇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盐山沧乐路西侧盐土国用(2009)第0168号工业用地及房权证盐权字第135108号房屋所有权,土地面积21,034.22㎡,房屋所有权面积6,5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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