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辉 周雪)一男子在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联合老乡预谋对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赃款实施“截和”,最终难逃法网。近日,经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李某某、朱某某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六个月的判决,并各处罚金5000元、4000元。
2025年10月,李某某突然接到了以前认识的老开(化名)的电话,对方邀请李某某做个“发财生意”,只需李某某提供银行账户收一笔钱,之后再转到其指定的账户就行。李某某早就知道老开在干电信网络诈骗的事情,表面答应之后,心里却想着,“反正也是诈骗得来的钱,不如自己把钱留下,还能把之前的欠款还了,老开做了坏事肯定也不敢报警”。
之后,李某某因为没有合适的银行卡,便找到老乡朱某某讲述自己的计划,并承诺事成之后给朱某某5000块钱好处费。二人一拍即合,立即开始行动。2025年10月22日,李某某将朱某某的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发送给老开。当天,朱某某的银行账户中就收到了18000元,随后便将老开的微信拉黑。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将该案移送至满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先预谋,假意提供资金转移帮助,在收到款项后私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日前,当地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李某某、朱某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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