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9日
第15版:法眼观案

隆化检察院引导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突破“零口供”涉企盗窃案

本报讯(河北法治报记者 王絮冬)“检察机关严谨办案,切实帮我们守住了财产安全!”3月31日,涉案企业负责人对隆化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成效予以高度认可。近年来,该院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耕涉企侵财案件办理,创新攻坚“零口供”案件办理模式,成功办结王某某盗窃企业财物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隆化某阀门厂多次被盗,涉案金额8万余元。嫌疑人王某某到案后拒不认罪、全程零口供,辩护方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出无罪意见。面对证据薄弱、指控难度大的困境,该院坚守证据裁判原则,打破“依赖口供”的惯性思维,精准引导侦查,补强客观证据。

靠前引导补查,破解证据瓶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全面梳理在案证据,针对证据链条不完整、证据关联性不强等问题,明确补证方向、细化补证清单,重点围绕公共视频、车辆行驶轨迹、资金流向、被盗物品特征、证人证言等关键环节引导侦查,确保客观证据全面固定、关键事实相互印证,为案件办理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证据审查,构建闭环体系。该院深入落实“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办案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盗窃—运输—销赃—获利”的犯罪流程为主线,整合现场勘查笔录、行车轨迹记录、资金转账凭证、废品收购人员证言等各类客观性证据,形成相互支撑、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条,在无被告人有罪供述的情况下,依然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定罪标准,实现“零口供”案件精准定罪。

聚焦庭审攻坚,强化指控质效。庭审中,针对被告人“仅被抓获时作案一次”“只是闲逛路过”等不合常理的辩解,公诉人立足案件事实与确凿证据,结合生活逻辑、行为规律、时空关联逐一驳斥,清晰戳破其虚假说辞;同时运用组合举证、多媒体示证等方式,直观还原犯罪全过程,有力揭露被告人拒不认罪、毫无悔意的主观态度,确保庭审指控有力、说理透彻,最终指控意见得到法院完全采信。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一审宣判后,王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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