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
第16版:检察文苑

郭大娘“回家”了

刘磊 谢钦

“多谢检察官的热心帮助,我晚年才有一个安稳的去处……”日前,郭大娘不断地向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居住在北戴河区某村79岁的郭大娘,早年与丈夫感情不和离异,独自抚养两个子女长大成人,但晚年身患多种疾病,无经济来源,一人艰难生活。她的两个子女分别远在千里之外的黑龙江和内蒙古工作生活,又因家庭矛盾相互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郭大娘只能靠少量低保金度日。“找孩子说理被拒,社区调解多次也没用”“我眼花手抖,想打官司却不知咋动笔,就想回东北跟儿子养老”……谈及过往,郭大娘满是辛酸。村委会调解无果后,将其困境反馈至北戴河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收到反馈后迅速响应,考虑到郭大娘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帮扶。承办检察官来到其家中,安抚其情绪的同时耐心倾听诉求,了解其身体状况、子女情况及矛盾根源。承办检察官得知郭大娘文化程度有限无法自行撰写申请书,便用“拉家常”方式解释法律依据,根据其口述逐字记录填写并反复核对支持起诉申请书的内容。考虑到郭大娘法律知识欠缺,未来进行诉讼可能存在困难,检察机关对接北戴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承办检察官秉持“案结事了”的目的,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其两名子女,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告知其根据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两名子女心中的委屈,疏解家庭矛盾,从亲情和法律双重角度,引导子女放下隔阂、正视责任,化解多年矛盾。最终,两名子女放下芥蒂,在黑龙江定居的儿子主动提出接母亲同住。

郭大娘在儿子陪伴下踏上“回家”列车,在东北家中被悉心照料,重拾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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