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效能,3月17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对社会力量参与河北“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应符合的条件进行明确。
具备必要的承办资质。社会力量或社会力量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上一年度末及最近连续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类别均不低于B类。
具备健全的服务网络。具备比较完善、覆盖区域较广的服务网络。服务省级项目的,在各设区市、雄安新区、定州市、辛集市均设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分(支)机构。服务地市级项目的,在长期护理保险招标的统筹地区下辖各县(市、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分支机构覆盖率一般不低于60%,其中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的片内均必须有服务团队。鼓励服务网络下沉,在大的乡(镇)设有服务网络,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咨询、资料收集、巡查稽核等日常工作。
具有丰富的承办经验。一般应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且在河北省内拥有长期护理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政策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经验,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专业化服务。
具备专业的服务能力。社会力量的总公司及省级机构必须配备专职精算师;服务团队应具有医学(护理)、精算、财经、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人员。参与经办服务的主要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能够在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连续服务一定期限。
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应具备使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子系统的条件。社会力量需全面落实长护险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要求,使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子系统,协助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做好申请、评估、护理、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信息上传准确无误。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社会力量应建立数据安全和信息保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培训管理,做好数据隔离、脱敏、加密工作,严格把控数据传输、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性,不得将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数据、信息用于商业用途,防止参保人员敏感信息外泄和滥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信息安全。
支持创新药械应用。参与经办服务的社会力量省级公司具备支持创新药械合理应用的能力,熟悉国家和省级创新药械目录及相关政策,应根据国家商保创新药目录设计新产品、更新赔付范围、调整赔付方式,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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