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6日
第15版:阅天下

免税额度: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

三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记者申铖)为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月5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买次数。免税商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6 河北法治报社 媒体运维部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6-02-06 三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2 2 燕赵都市报 content_97047.html 1 免税额度: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 /enpproperty-->